各位老師:
根據校歷安排,本學期將于
一、結課時間
結課時間為2016年1月12日,課改科目的考試及考查課的考核在此之前完成(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周)。
二、考試時間
所有專業為2016年1月13——15日。
三、考試科目:見本通知附件(如需調整,請及時與教務處聯系);
四、考試方式及要求
1.本學期各專業實行考試方式改革的課程,由各位老師自行安排出卷、監考等相關事宜,并將考試時間、監考方式于
2.本學期各專業實行閉卷考試的考試課程,未納入本次試題庫建設的科目,建立試卷庫的科目,本次一律建立試卷庫(每門課不少于6套試卷),出卷須嚴格按照學院考試命題要求,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,并在試卷卷面上寫清適用專業。試卷需按樣卷格式打好存于U盤,并報系、部主任審核,于
3.以前已經建立試卷庫的科目,教務處在
五、閱卷、登分
教師閱卷應由系部組織流水閱卷。閱卷時間為2016年1月18日——22日。試卷請按記分冊上學生學號順序(小號在上)整理,按①②③(①試卷封面、②試卷分析專用紙、③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)的順序裝訂,每班一份。試卷封面、試卷分析及記分冊須按要求認真填寫。
六、成績上傳、送交時間
學生成績由授課教師于2016年1月22日前上傳至學院成績管理系統(http://218.22.26.105/),同時將記分冊、試卷、教師授課手冊送交系辦公室保存。
特此通知
附件1: | ||||||||
2015-2016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考試科目表 | ||||||||
班級 | 考試科目(一) | 考試科目(二) | 考試科目(三) | 考試科目(四) | ||||
14法秘(1班) | 中文速錄 | 秘書應用寫作 | 刑法原理與實務 | 民法原理與實務 | ||||
14法秘(2/3班) | 中文速錄 | 秘書理論與實務 | 民法原理與實務 | |||||
14社管(1) | 社區矯正 | 社區工作綜合能力 | 刑事法律原理 | |||||
14書記官(2) | 刑事訴訟法 | 民事訴訟法 | 刑法 | 民法 | ||||
15文秘(3) | 計算機基礎 | 法理 | ||||||
15社管(2) | 計算機基礎 | 管理基礎與實務 | 憲法 | |||||
15書記官(2) | 計算機基礎 | 法理 | 中文速錄 | |||||
注:括弧內為班級數。紅色字體為實踐課考試科目,藍色為考試改革科目。 | 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