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2016年寒假加班有關事項的通知
院屬各單位、各部門:
寒假將至,根據假期加班的有關規定,請各單位、部門認真安排好寒假前的各項工作,并對寒假加班做好計劃。現將寒假加班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.寒假加班僅限于學院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,外聘用工在保證其每年正常休假天數的基礎上,寒假期間根據崗位工作需要安排上班。
2.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加班的管理,按規定時間進行考勤,并每日填報加班日志;寒假實際加班天數根據考勤數據并核實加班日志進行統計,無考勤記錄或加班日志的,不統計為加班天數,不核發加班補貼;學院統一安排值班的,按實際值班情況核發值班費,不再統計為加班。
3.對工作人員交叉部門加班的,由安排加班的部門記錄加班日志。
4.寒假加班日志和外出審批單等材料務必于開學后5日內送交人事警務處,逾期不再受理。
5.今后如無新規定,寒暑假加班管理按此通知執行,不再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人事警務處